為大力整治陶瓷原料破碎場、加工場、拌和場(以下簡稱“三場”)環境污染問題,優化整合陶瓷產業生產前端環節,加快陶瓷原料“三場”入園生產經營,實現陶瓷原料規范集中配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超限超載治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城區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清城區人民政府決定對本轄區范圍內,尤其源潭鎮、龍塘鎮轄區內的所有陶瓷原料“三場”實施規范化清理整頓,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區政府將對陶瓷原料“三場”開展集中清理整頓行動,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無牌無證生產經營的陶瓷原料“三場”實施依法取締。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除經政府統一規劃并按要求升級改造的源潭鎮洞尾、大龍蒼口、高橋三個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基地以及大龍三夫田陶瓷原料開采和深加工基地的企業外,其它陶瓷原料“三場”企業必須自行處置現有的陶瓷原料,不得新進原料進行加工,一經發現,區政府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嚴厲查處。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所有陶瓷原料“三場”的生產經營必須按要求落實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利用、安全生產措施和生態復綠、治超治限源頭單位責任,否則,依法關閉取締。
四、清理整頓行動結束后,按照產業集聚、入園經營的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所有陶瓷原料“三場”必須進入清城區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基地生產經營;不按要求入園且非法經營的,一律依法關停,并追究相關責任。
五、有意向到源潭鎮洞尾等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基地繼續從事陶瓷原料“三場”生產經營的企業,必須在2015年6月30日前向源潭鎮陶瓷原料集中配送管理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按照《清城區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基地管理辦法》規定,申請進入陶瓷原料集中配送基地的企業必須在生產規模、稅收、環保等方面達到有關規定要求,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不予入園準許。
六、整頓和規范陶瓷原料“三場”生產經營秩序,是發展的急切所需,是民心的急切所向,區政府對此態度堅決。在清理整頓期間,對拒不執行政府有關清理、關閉、取締措施的陶瓷原料“三場”,由有關部門進行嚴肅查處、一律關停;對惡意阻撓政府部門執法的個人,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置,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特此通告。
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0日